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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令人不能苟同的愛情觀?

  「雖然彼此喜歡,但現在不能在一起,等以後,可以再一起時,再交往吧。」當對方跟你如此說時,心裡的第一個感想是?

  我的話,第一反應就是微笑握手轉頭道別。因為照字面上的語意解釋起來就是這樣咩。那還有什麼好說的?以後就歸以後的事啦,或許某個以後交往條件早就不成立了,也說不定啊。

  因此,這樣的關系僅維持在「朋友」,不會有「恋人未満」的情況出現吧。

  想要維持在曖昧是很磨人的,雙雙兼顧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心甘情願這樣等待。限制著人做什麼呢?像個小孩似的,不愛的玩具又捨不得借人?又或是在上面刻上自己的名字後,暫時外租?

  怎麼說都會變成很難接受的謬論。

  世上沒有二全其美的「兼顧」,就算你軟骨功再好,遲早都會被受不了的那方折斷骨頭的。

 
 
 
  今天倒是想得有點多了......(= =b)腦袋還是需要運轉一下的,省得真的會卡死導致腦中風!(默)
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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